5月1日《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本报记者走访我市多地,实地了解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本期,记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办法》的实施情况。
在4月24日本报刊登的《加装集中充电棚难度不小我市电动自行车现状调查之二》一文中提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前最大的难点和矛盾点在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但合规充电桩数量不足,并且小区安装集中充电桩意见不一。
我市一法律从业人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具体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经业主同意。此外,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还应向住建、消防等部门报批。
日前,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大力推进县域内电动车充电桩的规范化建设。为了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带来的难题,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丹霞街道办制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方案。记者从仁化县了解到,截至目前,仁化县城区已有上牌电动自行车近万辆,分布在135个小区中。而目前仅设有少量的充电桩,远远无法满足居民的需求。
分为两个阶段实施:2023年底至2024年为第一期工程,而2024年则全力推进第二期工程。”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仁化县目标是在城区内增设约97个配备先进消防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建设完成后,基本覆盖县城,解决县城居民的充电问题。
据了解,自2023年底以来,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建设方紧密合作,在街道办和社区的全力配合下,已完成一期65个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选址工作。目前已有46个小区符合条件并开始充电桩的安装工作,而对于其余因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小区,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寻找合适的替代地点。截至今年4月,已成功安装并投入使用22套充电桩设备,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服务。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是属地管理,由市住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供电局等部门监督指导。据统计,截至4月24日,全市累计约谈培训物业服务企业300余家,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4757辆,整改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处,整改停放充电场所隐患841处,累计开展曝光50余次,发放宣传单张6000余张。
一社区工作者表示,该项工作主要为日常督导为主,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安装最终还是需要小区物业和业主达成共识,而社区只是进行协调工作。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安装充电棚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均由社区开展,他们只是看申报材料,只要符合《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也就顺利通过,而居民重视的便捷等使用体验不在他们考虑范围,且甚少到实地指导。”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公司李先生介绍道,相关部门可以参考深圳市做法,引入社会企业在公共区域如在空旷人行道、宣传栏、小公园前等安装普惠性的便民集中充电桩,增加充电设备供给,方便市民充电,也能很好缓解小区充电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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